小弓长

怀念我们刚认识的时候,拘谨中带着温柔。

这篇文的标题叫“你十七岁时喜欢的那个人,现在怎么样了?”
恍然发现,喜欢他的那一年,我真的刚好十七岁。
我喜欢的他,曾经一回头就能看见他总喜欢皱着眉头,看他拿着笔给我演算一道题,第一次看他打篮球却也是最后一次。我们从陌生到熟悉再到最后很多时候只剩下冷战和寒暄,彼此都不理对方成了常态,看着他分手谈恋爱再分手,得知他“光辉”的历史,我既觉得生气又感到委屈。
我从十七岁就开始喜欢他了,第七年了快。十七岁之后,我没有再喜欢过别人了。《春风十里不如你》的小红说:我没有几个七年了。
六年里,我们有两年的时候低头不见抬头见,匆匆而过,我们好像都没有珍惜。后四年的我们,平均一年能见一次,甚至两年一次,能见面多奢侈,可我们却还是不懂得去直视,也不够成熟,我们见面竟变得格外沉默。
学生时代的喜欢,或许会持续很久,可能有时候你不是还喜欢他,而是已经习惯了喜欢他,让你说喜欢他的理由,你却一个都说不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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